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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质监局(含稽查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基本情况

2016-08-30

00694029-8A/2017-20444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决算报告

主动公开

2015年广东省质监局(含稽查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30? 浏览次数: ? 字体:[ ]

  2015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稽查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基本情况说明

  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稽查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省质监局)是省政府管理全省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及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省和名牌发展战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和质监法规体系。制定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的应用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设区域最高计量基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推进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干部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人事教育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财务处(与审计室合署)、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质量发展处(与科技处合署)、认证认可监管处、标准化处、计量处、产品质量监管处(与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处合署)、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处。一个直属行政单位(稽查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179名(含行政编制129名,执法编制30名,工勤编制20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单列行政编制6名;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95名。

  (三)2015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推进质量创新。推动质量创新成为各类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普遍路径,全面提升我省整体质量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二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和品牌评价工作体系,加强“广东制造”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广东制造”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三是创新质量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牢固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健全违法案件快速反应和联动执法机制。五是构建质量共治新格局。强化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大力开展质量强省市(县、区)示范城市建设、质量统计分析、质量工作考核等工作。六是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计量基础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支撑能力,加快建立高等级计量标准,提升企业制造精密水平。 

  二、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年初结余4,223.80万元(含基础设施建设结余1,974.56万元),2015年收入决算18,06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17,907.51万元;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专项补助等其他收入157.52万元。财政性资金因监管职能调整,人员减少,比2014年减少209.13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16,51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16,007.2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86.99万元;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专项补助专项补助等支出120.37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7.27万元按用途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4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0.30万元(含离退休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7.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4.59万元;基本支出决算4,832.62万元,占30.19%,项目支出决算11,174.65万元,占69.81%,主要支出项目含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标准化战略,计量体系建设及监管,科技平台、信息化建设、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认证认可监管,食品相关产品、教育培训及省政府打假办公室工作等。财政性资金除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外,机关项目支出与2014年一致,没有新增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

  我局基础设施项目已交付使用,目前在办理竣工决算相关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是根据基建合同条约支付基建合同款项。

  三、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195.83万元,比2014年下降113.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机关进一步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二是2015年省直机关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局按省车改办要求,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机关公务用车(含稽查执法用车)经车改办批准,保有量从39辆减少为10辆,在车辆拍卖前,在规定时间内封存了29辆公务用车。因公务用车没有购置,购置费比2014年下降39.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13万元,比2014年下降5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10万元,比2014年下降22.79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16.60万元,与2014年一致。

  因公出国(境)支出:为学习国外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技术业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验技术等,经省、国家外专局同意,我局机关2015年出国(境)共两个团组,共3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015年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原因,我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含稽查执法用车)经车改办批准,保有量从39辆减少为10辆,在车辆拍卖前,按车改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封存了29辆车,全年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下降51.8万元。

  公务接待合计接待132批次,2,656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包括国际大型检测机构、大型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等业务交流及外省市质量监督业务专项交流接待等。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我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73.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6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机关共有车辆39辆,封存29辆,车改批准保留10辆(含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